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从严治党
——《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系列解读之六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是毫无疑问的“关键少数”。《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第六部分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及如何抓好这一“关键少数”等重大问题。
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重点论
所谓“关键少数”,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数量虽少但作用很大、起引领作用的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牢牢牵住了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牛鼻子”,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重点论”的体现。在《论述摘编》中,习近平总书记从正反两个角度阐释了抓住“关键少数”的重要意义。
从正面而言,在党的事业和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领导干部都是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发挥着引领和表率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干部如果能做到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就能上行下效,起到一呼百应的效果。正如总书记所强调的,“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可以说,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正确言行会推动一支队伍、一个单位乃至整个社会和国家的良好风气形成和整体事业前进。
从对立面而言,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作用发挥得好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发挥不好则可能起到致命的破坏作用。长期以来党的事业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如果放松要求,抓不好“关键少数”,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候,矛盾的次要方面就可能上升为主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那么在党内,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联系到近年来一些令全党和全国人民震惊的大案、要案所产生的恶劣影响,总书记这一深刻论断可谓一针见血、发人警醒。
抓住“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如何更好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论述摘编》中,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和力量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思想建党,就要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打造一支由“关键少数”引领的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队伍。具体而言,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理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党的正确理论是真理力量的集中体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典籍是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基本纲领和理论源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我国各个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没有对党的理论的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就把握不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共产主义事业的根本方向与本质特征。科学理论是培育坚定理想信念的土壤,坚定的信仰又是锻造强大人格与优良作风的基础。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有效掌握党的理论武器。
二是要有政治意识、严守党的规矩。政治意识和党的规矩,最重要的就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有大局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决不能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领导干部无论属于多么“关键”的“少数”,都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破除特权思想,强化政治意识,维护党的规矩的严肃性。在《论述摘编》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了高级领导机关和高级领导干部岗位的特殊重要性,高级领导干部作为“更关键的少数”,更要带好头、作表率。
三是要锻造人格力量、坚持优良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良作风是我们党人格力量的集中体现”。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在革命和建设历程中,我们党、党的领袖以及千千万万优秀党员干部的伟大人格力量和优良作风是我们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的伟大人格力量不但为党内和我国人民所敬仰,也为世界人民所钦佩。在新的形势下,各种价值观激荡、社会条件复杂多变。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更应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锻造强大的人格力量,坚持党的优良作风,这样才能成为合格的领导干部,才能赢得普通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如何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制度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度的重要性,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论述摘编》中,习近平总书记从学习党章、遵守纪律、加强监督等方面对从严管理干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行了深刻阐述和分析。
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是全体党员行为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党章对党的宗旨、党的纪律、党内政治生活、党的作风等都作了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只有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才能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广大党员和人民中树立威信。
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依法治国的行动表率。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做好表率,对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宪法和法律对领导干部而言,既是红线、高压线,也是底线,触碰不得、逾越不得。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各种法律法规是国家和社会运行的基本规范,领导干部如果不带头遵守,不依法办事,甚至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群众利益就会受损,社会发展就会失序,党的事业就可能受阻。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贯彻民主集中制。我们党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民主集中制就是具有代表性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论述摘编》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从党的建设现实情况来看,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果出问题,往往集中体现在一把手上。有些领导干部把“班长”当成“家长”,用一言堂代替民主集中制,带坏了班子、搞乱了风纪。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而强化制度刚性,让领导干部接受监督,“这不是对干部要求苛刻,而是爱护和保护干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王冰)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03-02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