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工程大学委员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1.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学、科研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纪委、学校办公室负责)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面向全校党员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组织部负责,各级党组织配合)
3.从严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根据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部负责)
4.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落实校、院两级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2次以上。建立校外廉政教育基地2个。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宣传部、组织部牵头,纪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配合)
5.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结合巡视整改、“一问责八清理”工作,修订权力运行风险防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加强审计监督,着力做好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纪委、审计处牵头,各单位配合)
6.推进“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各二级党组织切实负起实践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方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格规范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少数人,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持续强化第四种形态,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组织部、纪委牵头,各二级党组织配合)
7.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重点针对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加大查纠力度,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打击套取、骗取国家奖助学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学生资助、发展党团员和学生干部、评优评先、推荐保送和教师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方面优亲厚友问题。 (纪委牵头,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科研处等有关单位落实)
8.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境)、财务管理、招生录取、基建招投标、学风建设等50项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学校办公室牵头,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具体落实)
9.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内设机构,充实专职纪检人员。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研究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报告制度。(纪委负责)
10.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工作报告制度,每学期各二级党组织、职能部门、纪检委员向学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在“一问责八清理”、机关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责任。(学校办公室、纪委牵头,各二级党组织、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