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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学校党委换届纪律的通知

日期:2019年05月22日 15:54  点击:[]次

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严肃学校党委换届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各二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增强党性、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等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经受考验,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严肃换届纪律

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中央换届纪律要求: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工作纪律

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严禁渎职、失职严格遵守国有资产、财务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工作交接、财物交接程序。

四、强化监督检查

校纪委将对学校党委换届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严格倒查、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举报电话:8579030   举报邮箱:hbgdjw@hebeu.edu.cn

 

              中共河北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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